“84.7%的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隐形加班’成困扰”“‘工作量过大,不加班无法完成’‘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成职场人加班主因”16.1%的职场人所在企业已出台禁止加班规定”……这是前程无忧日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披露的数据。

相对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隐形加班”的隐蔽较强,一般不会有加班工资。职场“隐形加班”成为一种常态,严重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笔者认为,“隐形加班”也属于劳动违法行为,别让“隐形加班”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应当规范用人单位加班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隐形加班”现象。

前程无忧的《报告》指出,六成受访者表示自身处于“灵活机动加班”机制中,他们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界线并不分明,在表面看起来并没有高强度加班的模式下,被“隐形加班”困扰。84.7%的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这一现象在因疫情反复而选择远程办公的职场人群中更甚。其中,“工作量过大,不加班无法完成”“发生突发紧急事件”为两大主因。因“突发紧急事件”而加班,可以说是情有可原,但可以调休或给予适当的加班费,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因“工作量过大”导致“隐形加班”,用人单位就有一些“恶意”,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或节约用工成本,不惜侵犯员工的休息权,这无疑与劳动法规定格格不入,就不应该容忍。

“隐形加班”隐蔽强,查处起来相对困难,违法成本低,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回家加班”就会成为常态,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各地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加班行为,并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隐形加班”现象,对此类劳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不仅要责令用人单位给予加班员工经济补偿,还应予以行政罚款等严厉惩罚,让用人单位得不偿失,倒逼其尊重劳动者休息权。同时,广大劳动者也要增强法治维权意识,对“隐形加班”说不,一旦合法权益受损要敢于举报和维权,不给劳动违法可乘之机。

其实,休息好,才能工作好。“隐形加班”侵犯劳动者休息权,以致员工得不到很好的休息,长期以往,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会降底员工归属感,甚至会出现怠工等抵触现象,最终受损的还是用人单位。对此,用人单位也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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