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围绕建立水行政执法的“一支队伍执法、一个窗口对外”改革目标,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综合改革。
一是整合执法资源力量。将分散在河道管理处、闸站管理所、城区防洪工程等部门的水行政执法人员职权集中统一,由县水政监察大队全面负责,合理划分专职水行政监察队伍和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厘清部门具体职责边界,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执法的问题。目前已组建执法队伍2支,执法人员共计13名。二是强化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合巡查制度、检察院介入水行政执法案件督办制度及重大水事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探索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有效增强执法合力,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到位,防止以管代罚、以罚代刑。三是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将打击违规种植、破堤取土、非法电鱼捕鱼等列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对日常检查、电话举报等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核查,防止消息泄露、延误执法时机等情况的发生,全面提升线索处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