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贵阳市观山湖区招商引业服务中心获悉,《观山湖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试行)》出台。《措施》对企业落地、制造业发展、楼宇入驻、企业上市、社会化招商等方面的奖励作出具体规定。

《措施》适用对象为符合观山湖区产业发展定位的重点产业,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在观山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新引进省外投资企业(房地产业除外)。

落地奖励方面,对首次入黔并在观山湖区设立集团总部(不含区域型及功能型总部)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企100强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落地奖励;对首次入黔并在观山湖区设立总部(不含区域型及功能型总部)的“独角兽”“瞪羚”企业,经认定给予800万元的一次落地奖励;对投资强度大、品牌影响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贡献突出的入驻观山湖区特色楼宇办公企业,经认定,企业注册落户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对年度区级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连续五年分别给予区级经济贡献80%、60%、40%、30%、30%的运营扶持奖励。

社会化招商奖励方面,对与观山湖区招商业务主管部门约定并成功引荐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含企业、机构、个人),凡成功引进电子信息制造业、生态特色食品业“一主一特”产业且总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在项目开始运营后,经认定即给予2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大型央企、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企100强企业等集团总部(不含区域型及功能型总部)落地的,另追加100万元奖励;成功引荐“独角兽”“瞪羚”等企业总部(不含区域型及功能型总部)落地的,另追加30万元奖励。

人才奖励方面,对投资强度大、品牌影响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贡献突出且年度区级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新落地企业,因用工关系年度对观山湖区的个人经济贡献达到2万元以上的,参照其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个人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经认定给予100%同等额度奖励,奖励年限最高不超过5年。

《措施》同时对制造业企业用地支持,租赁、购买、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奖励作出具体规定;对入驻楼宇企业包括办公场地自用部分租赁及购买办公场地购置费等奖励予以规定。

《措施》还从金融支持、上市奖励等方面,明确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及有关上市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及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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