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称《妇女发展规划》)《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称《儿童发展规划》),在家庭建设方面,提出要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促进男女等分担家务,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公共服务。

《妇女发展规划》提出要完善家庭政策体系。建立完善促进男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妇女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男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共同承担照料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加强家政行业的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支持,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鼓励建设社区家庭互助组织,支持开展家庭互助活动。

《妇女发展规划》提出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实施父母育儿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配偶陪产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灵活休假和弹工作制度,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儿童发展规划》提出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公共服务。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实施父母育儿假。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加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广移动母婴室。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增设儿童专用厕所厕位、第三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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