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加快推进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发展。

该办法分为7项一级指标,包括机制制度、硬件管理、服务管理、师资保障、课程建设、满意度调查和工作成效等,根据权重不同赋分,满分为100分。二级指标分为17项,对拓展课后服务师资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等30项内容都明确评分标准和对应分值。

从本学期开始,蚌埠市将采用县(区)自查和市教育局专家组抽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将根据分数高低评选9所“中小学课后服务示范校”、27所“中小学课后服务特色校”。到2023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县区有示范、校校有特色”。

目前,蚌埠市656所中小学全部开启“5+2”课后服务工作。根据规定,该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都在评估范围之内。(记者 孙言梅 通讯员 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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