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讯,4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联想控股存在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此,联想控股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具体问题如下:
1、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2、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
3、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4、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此外,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
对此,联想控股表示,公司已经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稳定,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业绩报告显示,联想控股2021年实现营收4898.72亿元,去年同期4175.67亿元,同比增长17.32%;净利润57.55亿元,去年同期38.68亿元,同比增长48.78%,收入和利润均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