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精神,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全国消费帮扶“深圳样板”。

《方案》提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引领,科技赋能;鼓励竞争,注重激励;立足深圳,面向全国”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消费帮扶监测系统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链条,广泛运用现代交易方式和流通模式,培育更多价格优、质量好、市民群众认可度高的消费帮扶产品,推动参与消费帮扶的理念深入人心。

《方案》强调,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要重点抓好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大协作,完善好机制。健全对口帮扶地区协作机制,开发建成产销对接和招商台一期工程,建立完善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二是优化大政策,扶持好产业。大力支持“延链补链壮链优链”,加强帮扶地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有效帮扶农业基地扩容提质,创新消费帮扶活动形式。三是提供大服务,打造好品牌。加强“圳品”认定和好产品培育,加大“百强”优质品牌打造和推广力度,发挥深圳农业创新和培训资源优势,为构建和完善全产业链发挥智囊作用。四是依托大市场,拓展好渠道。用好“五进一巡”等渠道,进一步创新渠道和台,保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消费帮扶宣传,多措并举促进产销精准对接,更好发挥引流作用和带货效应。

《方案》明确,深圳市将研究出台消费帮扶突出贡献单位激励办法,将消费帮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台账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管理,组织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区、社区、单位等,加强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管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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