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港交所信息显示,新星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股书再次失效。

早在2021年2月9日,新星宇控股在港交所首次提交招股书,在同年8月9日失效后,于8月18日重新递交招股书,但目前也已失效。

招股书显示,新星宇控股拥有位于中国六个省份10个城市的40个物业项目,土地储备总额394.04万方米,包括已竣工物业的可供销售及可供出租建筑面积51.9万方米,开发中物业总建筑面积215.48万方米,以及持作未来开发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26.66万方米。

2018—2020年和2021年前四个月,新星宇地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47.87亿元、48.66亿元、53.22亿元和23.28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5.08亿元、5.36亿元、8.02亿元和5.78亿元。于往绩记录期间,新星宇控股主要专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的开发及销售。2018—2020年和2021年前四个月的收入主要来自销售物业,分别约为人民46.18亿元、46.76亿元、52.97亿元及23.24亿元,销售物业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96.5%、96.1%、99.5%及99.9%。

来,物业上市的浪潮中,多家物企上市受阻,比如去年12月16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港交所递交的上市申请材料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5月20日,港交所公告称,将提高主板上市申请人于三年营业期的盈利要求,其中必须符合包括最一个财年盈利不低于3500万港元以及前两个财年累计不低于4500万港元,即三年累计应以不低于8000万港元。该要求将在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地产专家邓浩志表示,根据当前规定粗略计算,新规将给当前正处在上市热潮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带来巨大变化,未来物企上市格局,恐有进一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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