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月6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厦门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46号显示,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因地产开发贷款被挪用于归还股东借款,实际置换前期投入的土地款;未按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结果发放融资款;贷款调查未尽职,导致贷款资金回流挪用;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厦门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罚款人民币210万元;对林月红、姚晓钢、王如星、朱坤峰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12月28日。
财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光大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167.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0%,截止到2021年9月末光大银行总资产为56859.5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92%。
资产质量得到优化,截至9月末,不良贷款率1.34%,比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5.75%,比上年末上升3.0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13.62%,一级资本充足率11.5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