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1月25日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案号“(2021)辽0304执2006号”显示,新世界(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执行标的为35万元。
资料显示,新世界(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为陈耀豪,成立于2008年1月2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业务经营范围为鞍山市高新区临城街以北、千华街以东、越岭街以南、科技路以西以及越岭街以北共658355.58平方米地块的普通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会议和办公服务、居民服务、场地出租、游泳馆、体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