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为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打开更广阔空间。
目前,技术工人普遍采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级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随着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生产设备的广泛应用,工作场景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工人的技艺水平、现场管理、设备操作等方面提出新要求。而且在现实中,很多技能工人30多岁已经是高级技师,其职业发展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传统的“五级工”技能等级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与人才成长需要。技术创新无止境,技能提升无上限。在“五级工”基础上延伸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体现对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新要求,有助于引导广大技能人才扎根岗位、成长成才。
“新八级工”制度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拉长技能等级成长“链条”,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技能人才等级水平和岗位能力。如果说等级序列好比人才成长的骨架,接下来就要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内涵,让“新八级工”技能等级评得科学、用得有效。人社部门应完善以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为评价主体,以职业能力为主要评价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确保技能人才具备“真才实学”,让认定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得到社会认可。同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要根据“新八级工”等级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技能评价与人才培养相互衔接,激励广大劳动者不断提升技能。
凭技能评级、靠本事吃饭,高水平理应享受高待遇。目前实施的技能评价体系,其评价结果与工资薪酬联系还不够紧密,技能水平在工资薪酬中未能得到很好体现和反映,未能充分调动技能劳动者热情。所以,技能等级不仅要名头叫得响,待遇也要跟得上。健全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激励导向,让技能等级“含金量”体现在工资条上,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用人单位应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方面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进一步提升技术岗位职业吸引力。
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新八级工”制度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让年轻技术工人看到向上发展的无限空间,吸引更多年轻人走进工厂、沉在一线。通过技能等级畅通道、提待遇,不仅是实打实的“优待”,更拓展了职业选择多种可能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