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诉讼过程不仅让原被告两位老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发挥和行使,而且处处体现了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理念。”案件调解结束后,被告代理人有感而发。

据悉,该案系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大爷今年81岁,两年前因房屋拆迁获得两个安置计划,因不着急使用,遂与同村62岁的郭大爷达成互换安置计划的意见。由于当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后,王大爷一纸诉状将郭大爷告上法院。

虽然双方都有代理人,但为了进一步确保老年人诉讼自主,开庭前,承办法官刘晶晶特地告知两位银发老人可以各自选择一名至亲陪同参与诉讼过程,负责信息传达、解释说明等事宜。庭审中,刘晶晶用质朴的语言向双方明理释法,从法律的角度剖析案情、分析诉讼风险。最终,两位老人成功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签订后刘晶晶还主动承担起“包交接”的活儿,陪同王大爷一同至案涉房屋进行验房,以消除其心中顾虑。

今年以来,海安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家事审判适老机制的实施细则》,从软硬件配套、调解优先、法律援助、定制式服务、诉讼辅助等多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最合适、舒适的诉讼服务,致力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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