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侵权人仓库存放着大量侵害权利人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布料,请求法院实施诉前证据保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6月13日下午,通州湾示范区法院收到了著作权人薛某的诉前证据保全请求后,为了确保权利人维权顺利,避免侵权人擅自转移、处分案涉侵权实物,立案庭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准许权利人的请求。在院党组的精密部署下,立案庭、刑庭(知识产权庭)、执行局、法警队四部门快速联合行动,派出精干警力,前往通州区姜灶镇黄某的生产仓库进行证据保全。
“对涉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证据保全时,一定要注意控制周围秩序,避免事态失控或相关人员产生冲突,注重法律释明,对涉嫌侵权布料做到详细、准确清点......”,在前往案涉仓库的途中,刑庭(知识产权庭)庭长王冬将自己丰富的证据保全经验传授给同行队伍并仔细交代了注意事项。
法院干警来到黄某的生产场所后,刑庭庭长王冬宣布了执行纪律,随后快速布控,依法对黄某进行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释明后,进入生产车间成品仓库,严格按照证据保全程序开展相关清点、固定工作。
立案庭庭长朱陈李组织干警对现场涉嫌侵权的布料进行了详细清点,涉嫌三个案件中侵害三个美术作品的相关布料共计1650条,清点工作持续了3个多小时。
清点过程中,法院干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制作了查封、扣押笔录,提出了部分涉嫌侵权的布料执行异地扣押。
此次诉前证据保全是通州湾示范区法院成立以来开展的首次多部门联动、高效执行行动,是该院处置涉家纺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证据保全工作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