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能技术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中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误导欺诈等问题进行治理整顿。

“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分辨一些培训考证活动的真实性及证书的‘含金量’,避免遭受损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广大市民须警惕培训机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特别是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及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领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情况。

职业技能证书体现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也是增加求职者竞争力的砝码。据了解,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目前我市正大力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所谓“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的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往高分别是: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技能人员证书除国家规定的准入类职业工种外,其余职业工种均由被人社部门备案许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经备案的机构均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到。相关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查询已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开展的职业(工种)范围和认定计划。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6家社会培训机构,其中,公办培训机构4家,民办培训机构52家;有68家备案评价机构,其中,用人单位63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家,具体相关信息可向人社部门咨询,或通过“义乌人社”微信公众号搜索查询。人社部门提醒,当下正值春招旺季,求职者务必理性对待“考证热”:考证前,要先了解清楚行业情况,不要被宣传误导;选择培训班时,要仔细甄别其培训资质是否合法合规,若发现“山寨证书”,请及时向人社部门反映。(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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