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全市法治建设水平,近年来,东阳市多形式调动社会力量联合参与法治监督活动,通过健全完善“一队伍一机制一平台”工作体系,不断拓宽群众参与法治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充分显现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行政执法质量显著提升、行政争议数量明显下降。司法部将东阳市列为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1.社会公众参与 组建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督队伍

一是党建引领,规范人才选用。制定印发《东阳市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推荐东阳市法治监督员的通知》,成立法治监督员临时党支部,夯实监督员政治基础。二是强化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东阳市法治监督员学习培训制度》《东阳市法治监督员监督反馈制度》等,明确监督员的职责义务。三是注重考核,规范监督手段。研究制定《东阳市法治监督员考核办法》,运用“三项打分制”对法治监督员进行积分制考核。

2.建立工作框架 制定一套“精准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一是划定领域、重点督查。依照全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确定每月督查工作重点,通过系统信息抓取线索,对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二是分组监督、定期排查。将监督员分成4个法治监督组,每月一主题开展排查,发放《月度监督任务清单》。三是回应群众、反馈自查。通过调研走访、观摩行政执法现场、参与执法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重点领域执法现状,召开执法监督月度例会,按照群众需求开展执法行为自查整改,全力打通执法痛点和监督难点。

3.实现部门联动 建立一个“数字化、信息化”的监督平台

一是闭环式管理。建立法治监督系统,实现监督任务线上指派,监督结果线上反馈的闭环式线上监管。并建立双向考核评分机制。二是全流程公开。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对全市28个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名单、执法职责及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及自由裁量、执法结果等内容进行统一公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集成化应用。不断深化拓展系统功能,实现掌上全流程监管,增加线上案卷评查、质效评议等功能模块,提升法治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设置检司对接模块,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与法治监督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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