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农民种粮信心,降低农民种粮成本。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政策扶持促进粮食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支持各类种粮主体多种粮、种好粮。

粮食关乎民生保障,关系社会稳定。为切实增强抓好粮食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应对农资上涨的不利影响,《措施》明确了在确保完成411.1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和29.2亿斤粮食产量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尽可能让种粮主体不吃亏、有钱挣、多得利,并结合九江实际,制定了推进粮食扩面增产的八条具体举措,即:加大资金直补力度、加大农资补贴力度、加大育秧中心补贴力度、加大社会化服务组织补贴力度、加大撂荒地复耕补贴力度、加大农机补贴力度、加大示范点补贴力度、加强督促指导。

为提高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食生产的积极,“粮八条”第一条即是严格落实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让种粮主体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针对当前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的不利影响,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20元/亩的标准,对早稻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

鼓励各地建设水稻育秧中心,在省级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已进行早稻育秧且可移栽面积1000亩以上的育秧中心,每个奖补1万元;对开展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服务面积2000亩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每个奖补1万元;对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每个奖补1万元。

针对耕地抛荒现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动员、引导承包户复耕复种或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对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且额外利用撂荒地复耕的,超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部分,按照50元/亩标准补贴实际复耕主体。为加快粮食耕种收环节机械化进程,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新购置农机的主体,在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增加补贴,补贴资金为原有补贴额度的10%。为深入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在环鄱阳湖区域建立9个千亩以上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点,推广“稻鸭共育——油菜、稻——油、双季稻——绿肥、再生稻——绿肥”等技术模式。

市政府还将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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