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反复,大规模核酸检测不断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试剂需求大增。近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新冠检测试剂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该局执法人员针对经营企业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等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经营企业有一箱新冠核酸检测试剂,仅仅用冷链专用箱包装,放在办公室常温环境下。现场,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使用温湿度计检测发现,冷链专用箱内温度最低只有5℃,无法达到新冠核酸试剂盒符合产品标示的贮存条件,该企业涉嫌未按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这也是我县首起新冠核酸检测试剂未按标签标示储运案件,县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做好抗原检测试剂使用的宣传工作。
同时,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将一律从严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尽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5家,发现违法行为1起。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开展“药剑”行动,严厉打击涉疫物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民众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