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天候远程监测煤矿异常动态,我省加快推进煤矿“电子封条”建设,要求全省在册煤矿于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实现联网接入、高效运行。
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求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调度督导,协调解决问题,做到速度质量并重。对未能如期建成“电子封条”并实现联网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不予组织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不予组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不予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不予受理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同步开展“电子封条”系统监管应用工作。建立预警闭环处置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每日登录和使用系统,对发现的报警信息及时核查处置。对停缓建矿、待关闭矿等“不放心”的矿井,利用“电子封条”开展重点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