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层面密集出台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省级层面,我省研究制定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着重从税费、融资、技改等方面发力,提出27条举措,帮扶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市级层面,沈阳等城市也发布政策力挺小微市场主体,综合采取减免、补贴、缓缴等支持方式,每条都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息息相关。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如一棵棵幼苗,若想枝繁叶茂、根系发达,在生长初期的悉心培育、精心护理至关重要。面对疫情侵袭,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压力陡增。与此同时,各类市场主体量大面广,不同行业、类别所面临的问题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政府在政策制定、制度创新上,须更注重扶持市场主体的针对性、精准度,如此方能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痛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
可喜的是,这次公布的政策,正是聚焦了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体现了政策设计的精准“滴灌”。比如,为减轻工业企业负担,我省加大了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又比如,房屋租金在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中占比较高,沈阳市提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一系列举措,传递出把市场主体需求作为制度创新本源的鲜明导向,再次彰显了政府保市场主体、利企惠民的坚定决心。
好政策还需强落实。什么是真正给力的政策“红包”?市场主体评价的依据,不是看文件本身,而是要看真正能够受益多少。所以,眼前关键要做的是畅通政策传导,切实提高“执行力”“知晓度”“到达率”,让更多市场主体“暖进心中”“尝到甜头”。
好政策在经过实践检验后,更需实现长效化、常态化。一些纾困政策规定了一定时间范围内的适用期限。未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与经济运行形势日益向好,市场主体的需求也将逐渐从短期的“应急救援”,转为对长效服务机制的需求。疫情之下,一些帮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若是效果好、可持续、可推广,不妨将其制度化、长效化。如此一来,或许会成为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的政策性改革的契机和前奏,化不利为有利,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树立信心、着眼长远、放心放手、大展拳脚。
我们期待,有更多按需定制的“营养液”不断流向产业“大花园”,让其中的每株花草树木都能充满生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