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2月14日讯,宁德时代9位前员工离职“秘密加入”蜂巢能源被判赔共900万后,两家公司即将再次对簿公堂。
今日据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获悉,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起诉蜂巢能源、保定亿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保定亿新”)和无锡天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天宏”),案件将于本月开庭。
对此,蜂巢能源回应称,已经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公司一直合法、合规经营。公司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准备开庭应诉,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判决。
此次诉讼案件涉及三个被告方,分别是蜂巢能源、保定艺新和无锡天宏。
据多起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宁德时代起诉九位前员工,其离职后分别加入保定亿新和无锡天宏,为宁德时代的竞争对手蜂巢能源提供服务。宁德时代认为这九人违反与其签订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其赔偿违约金100万元;按照法院裁决,该九人需分别赔偿宁德时代100万元违约金。目前案件均已进行到执行阶段。
法院认为,保定亿新与蜂巢能源公司存在着实质性的关联关系。保定亿新其法定代表人杨红新系蜂巢能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蜂巢能源保定分公司负责人,且蜂巢能源保定分公司及保定亿新的历史注册地址及目前注册地址一致。
此外,无锡天宏与蜂巢能源同样存在着实质性的关联关系。
案涉《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虽没有将蜂巢能源公司列入《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但判断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时,约定的企业名单仅具有辅助性的参考意义,应结合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综合考量。
本案中,蜂巢能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宁德时代新能源公司的经营范围高度重合,可以认定蜂巢能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公司系竞争企业关系。
《劳动合同法》所指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据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定义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蜂巢能源前身为长城汽车(601633.SH)动力电池事业部,2018年脱离长城汽车开启独立运营,并于近期启动上市辅导。天眼查APP显示,蜂巢能源目前已经历7轮融资,最近一次发生在1月17日,公司估值已达460亿元。
根据韩国市场研究机构SNE的统计,宁德时代去年在全球动力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为32.6%,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蜂巢能源以1%的市场占有率进入全球前十,装机量同比增长416.67%,为前十企业中最高。
2021年10月,蜂巢能源第一代L600短刀片磷酸铁锂电芯量产下线,并在11月份表示第二代产品已完成开发,预计将在2022年第三季度实现量产。
根据天眼查显示,目前宁德时代共有17例涉及竞业限制纠纷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