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举行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海南自贸港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透露,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成效凸显,2021年,海南自贸港跨境收支规模呈倍数扩大,全省涉外收支规模累计38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8%,全省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同比增长68.1%。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相关负责人通报,2021年,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涉外收支74.80亿美元,同比增长4.15倍;全省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48.4亿美元,同比增长68.1%。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政策吸引力持续增强。2021年,全省共引入QFLP基金管理企业16家,设立QFLP基金45支,注册资本共计51.1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7.7亿美元;37家基金管理企业获得海南省QDLP试点资格,设立QDLP基金5支,累计跨境流出1.3亿美元。
据介绍,海南自贸港跨境金融突飞猛进,依托自贸港政策优势,银行机构积极参与跨境金融业务创新,开展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跨境资产管理等取得重要进展。
落实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让贸易业务量持续增长。2021年,海南积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辖内便利化试点银行增长至3家,试点企业由原来的5家增加到16家。自试点开展以来截至2021年末,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累计521笔,合计1.46亿美元。
同时,多项跨境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各类新业务陆续展开。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使用范围方面,截至去年末,辖内银行已为56家企业办理138笔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的业务,境内划入金额合计126.1亿元。
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市场主体融资环境不断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截至2021年末,外汇局海南分局共为辖内34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登记金额133.52亿美元。二是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发生6笔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金额合计6.28亿美元。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累计17笔,金额约13亿元。
此外,不断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功能也在持续改善自贸港金融服务。FT账户业务规模增长明显;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后,区块链平台开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4个应用场景,其中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合计3817.8万美元,是2020年的3.2倍。入境游客移动支付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2021年启动“入境游客移动支付示范区”创建工作,服务客户群体扩大至全球境外游客,充值金额由每年1000元提升至1万元。
谢端纯表示,下一步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外汇局海南分局将聚焦全岛封关运作,做好压力测试,加快推进跨境金融业务试点,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康发展,持续扩大跨境人民币的使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记者 王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