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建筑变“绿”,实现建筑节能。“十三五”期间,中国严寒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达到75%,累计建设完成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近0.1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14亿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5亿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6%。“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已圆满完成。
如何建造更多“绿”建筑?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记者梳理发现,《规划》提出了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和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等9个重点任务。与此同时,《规划》明确了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落实激励政策保障、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和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等5项保障措施。
在落实激励政策保障方面,为有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规划》提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争取落实财政资金、价格、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绿色农房等给予政策扶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创新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保险支持。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大型建筑碳排放交易路径。
落实如何,谁来把关?据了解,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部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考核评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