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4项债券业务规则。

本批次规则发布后,上交所债券市场基本形成了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挂牌、交易运行、投资者保护等业务条线全覆盖的完整独立规则体系;同时,业务规则数量明显缩减,规则架构简明友好,便于市场主体按需查询使用。

上交所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对规则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是在制度实施标准和规范方面,进一步体现了简明友好特征,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及标准的可预期性及透明度有效提升,明确终止上市情形,简化上市挂牌要求,便利市场参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约束。

二是在市场建设方面,重视发挥市场内生机制及自主约束作用,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并完善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制度等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生机制,调动各市场参与方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

三是在市场监管方面,根据市场发展现状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加大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各市场主体应当遵守的自律监管要求,细化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违规责任追究,对各类违规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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