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4月22日电 (高志苗)上海证券交易所22日发布4项债券业务规则,本批次规则发布后,上交所表示,债券市场基本形成了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挂牌、交易运行、投资者保护等业务条线全覆盖的完整独立规则体系。

此次发布的4项债券业务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上交所介绍,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改革以来,上交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为做好自律监管层面的制度衔接、贯彻落实注册制改革等各项具体要求,上交所全面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债券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

在充分吸收前期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交所重点从3个方面对规则进行了优化完善,在制度实施标准和规范方面,进一步体现了简明友好特征;在市场建设方面,重视发挥市场内生机制及自主约束作用;在市场监管方面,根据市场发展现状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加大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对各类违规行为“零容忍”。

下一步,上交所指出,将继续通过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参与主体活力,引导相关主体归位尽责,充分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应有作用,更好地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与金融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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