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发布《厦门市“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业态、重点工程、空间布局、保障措施等,并提出力争到2025年末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7%左右。
《规划》把坚持政府引导双效统一、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合理布局集群发展、产城融合品质发展、内培外引开放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不断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文化供给质量显著提升,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充分发挥其在厦门市建设国家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中的独特作用,成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支撑。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努力构建以影视产业、网络视听产业为龙头引领产业,以文化旅游业、创意设计业、动漫游戏业为重点优势产业,以艺术品业、音乐产业为重点培育产业的“2+3+2”产业格局;将继续构建以思明区和湖里区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核”,以集美、海沧、同安、翔安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四翼”,重点培育13个文化产业功能区,形成“一核、四翼、多点”的产业空间格局。
《规划》还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文化产业的八大重点工程: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打造工程、国家级智能视听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国家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程、文化创意设计和艺术产业提升工程、高品质文化消费和生活场景营造工程、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工程、国家级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程、文化贸易促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