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为促进2022年工业经济稳运行,切实保障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云南省安宁市政府出台五条措施,具体如下:

措施一

鼓励企业稳产增产。按照实现产值增长幅度与作出经济贡献相匹配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奖励——

对一季度实现产值130亿元及以上,且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较2021年一季度增长2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一季度实现产值40亿元及以上、130亿元以下,且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较2021年一季度增长2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

对一季度实现产值10亿元及以上、40亿元以下,且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较2021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对一季度实现产值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且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较2021年一季度増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对一季度实现产值1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且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较2021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

对一季度实现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且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较2021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措施二

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升规入统。对2022年实现“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一次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建投产规上企业,一次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升规后连续三年内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每年再给予10万元“稳产保规”奖励。属地街道每新增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给予5万元专项资金。

措施三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投入总额排名安宁市前10的,每家补助10万元。支持企业实施重点研发攻关计划,对年度研发费用总量达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

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每1000万元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四

加快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一季度新建工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项目纳入统计实际投资额的0.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五

认真做好企业服务。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运行监测力度。健全完善市级领导联系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协助企业创新形式拓展市场,促进“双循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活动。支持企业用好“助企贷”政策,帮助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协助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