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在全省开展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自2018年以来,全省已累计评选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余家,覆盖20多个行业领域。
此次放心消费创建分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协会(商会)创建、放心消费示范乡村创建和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等五类,明确了创建主体、创建示范标准和考评指标体系。其中,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需满足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意识强、经营和服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等条件;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需满足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形式、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机制健全等条件等。
据悉,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行申报制,各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协会、商会)、街区管理机构、乡村、县(市、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都可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申报主体,原则上每2年认定公布一次。安徽省自2018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来,累计参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