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月19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保监会鞍山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鞍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
当事人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公司
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光明街4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崔福民
经查,太平洋财险台安支公司存在拒保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称“交强险”)行为。
2021年11月16日,出租车司机*先生到太平洋财险台安支公司投保出租车交强险,但该支公司拒绝承保出租车交强险。*先生先后拨打了12378投诉电话及拨打了央广网记者电话,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较大舆论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问询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综上,鞍山银保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拒保出租车交强险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鞍山银保监分局对太平洋财险台安支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