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月13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临汾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显示,乡宁农商银行因行长代为履职超期;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未按照规定认定集团客户,大额风险暴露指标突破监管要求;向借款人转嫁经营成本;部分购买门面房贷款归类不准确,临汾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责令乡宁农商银行改正,罚款110万元;对赵新平罚款10万元;对薛忠明罚款10万元;对任建文罚款5万元;责令乡宁农商行对其余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处罚日期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