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9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集资诈骗犯罪重刑率为78.78%
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先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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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229件355人。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9月16日,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2014件,一审审结案件1540件4043人,二审审结案件267件969人。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案件的主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一审审结案件重刑率达26.26%。
金融犯罪呈现三大新特点
从近年审理情况看,金融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多,非法集资案件占比大。2017至2021年受理金融犯罪一审刑事案件分别为22883件、20142件、21219件、21577件、22456件。其中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多、占比大,约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0%左右。
二是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一些重大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有的高达几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
三是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隐蔽性强。近五年来,线上非法集资案件比例分别占当年案件总量的20%左右,总体呈上升趋势。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公司化“流水线作业”,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手段更加网络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