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昨日发布。
报告显示,去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稳字当头、稳中有进,兜住兜牢安居底线,为全市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根据报告,2021年,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214.22亿元、实缴单位57230家、实缴职工128.79万人,分别同比增长13.45%、13.46%、6.25%。
缴存额稳定增长
截至2021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554.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99%;缴存余额511.64亿元,同比增长12.82%。
提取额平稳增长。2021年,我市62.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6.07亿元,同比增长11.20%。截至2021年末,提取总额1042.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61%。
贷款发放户数稳步增长。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9万笔、99.2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88%、下降1.01%。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84亿元。
覆盖面持续扩大
报告显示,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缴存职工中,灵活就业人员的占比由2020年的0.26%提高到0.30%;非公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比43.41%。
其中,新开户缴存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比50.84%,非公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贡献主力及政策惠及群体。
去年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的规模快速增长。厦门已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按月拨付资金的服务。职工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租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个职工月提取额1000元;职工家庭租住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2021年,租赁住房提取人次比上年增长36.80%。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金额占当年提取总额的74.69%,提取金额比上年增长11.77%。
重点支持首套刚需
根据报告,2021年,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住房170.6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市市场占有率为17.73%(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45.64亿元。
贷款职工中,40岁(含)以下人数占83.62%,中青年群体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受益群体。购买首套住房和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贷款占比高,分别是87.09%和96.78%,贷款所购住房以首套和中小户型为主,贷款重点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保刚需群体住房消费的特点突出。
2021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高达96.57%;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1.31%,中低收入群体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
助力企业渡难关
2021年9月至12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21年9月至12月,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
政策实施期间,共有145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8317个缴存职工,减少企业支出216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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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跨省通办让群众少跑腿
报告显示,去年,我市公积金方面相继推出多项集成套餐服务,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如在全国率先推出员工入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企业员工就业登记、住房公积金建缴、社会保险投保一次登记当场办结;在全国率先推出员工离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一次登记、一次提交、当场办结”,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批量、快速办理员工离职事项;在全国率先推出“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职工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当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等。
数据显示,厦门去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5个跨省通办事项,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8个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2021年共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90.19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