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我省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当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6.4万户97.59万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07亿元。3月以来,全省对因疫情影响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8310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含物折款)499.3万元。
省民政厅指导各地结合常态化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安排,组织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细致了解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家庭生活状况和需求,对因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人员,加强走访探视,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进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取消民主评议环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已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适当延长定期复核期限,巩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各地不断强化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情况紧急的实行“先行救助”政策,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不断提高救助时效性和有效性。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聚焦困难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以社区(村)网格管理为载体,组织动员下沉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持续深入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对确诊病例中的困难群体,“一事一议”提高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及时将排查发现的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纳入全省低收入人口信息库,进行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全面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充分发挥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作用,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及时发现有救助需要的困难群众,根据困难类型分类实施救助帮扶政策,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做到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