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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澳门8月21日电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自22日零时起,无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如在入境前10日未曾到过中国内地以外地方,并具备任何一项可不必再申请签证即可返回中国内地的条件者,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中国内地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应变协调中心同时表示,持有有效的葡萄牙护照者,不必具备可返回中国内地的条件,也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中国内地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责任编辑:宋雅静)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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