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5月8日,记者从安徽省律师协会了解到,近日,省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权益保护等提出专业建议。
问题一、疫情期间网购商家迟迟不发货怎么办?
疫情期间发生履行迟延现象比较普遍,根据疫情发生的时间、发展时间、严重程度、地域范围、不同行业等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综合判断疫情或者防控措施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如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但疫情或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变更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以维持合同的稳定性。
问题二、因疫情原因,购买的健身卡暂时无法使用,其有效期可以顺延吗?
消费者购买健身卡属预付款式消费,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如因疫情或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变更履行期限,因疫情原因导致购买的健身卡暂时无法使用,其有效期可以顺延。
问题三、疫情期间出现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现象违法吗?
疫情期间对于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资出现了一些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现象,甚至某地出现了“天价白菜”的现象,对于此类行为均系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问题四、因疫情原因,预定的婚宴不能如期举行,能否要求酒店退还定金?
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如果因疫情或者防控措施导致婚宴确实不能举行,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疫情或者防控措施仅导致婚礼暂时不能举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变更婚宴的时间。
问题五、疫情期间购买的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品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品成为了家家户户的必备物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购买的防疫物品有质量问题,发生上述情形时,应当留存好相关证据,要求商家更换、退货或者赔偿等,也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问题六、因疫情原因,培训机构取消线下培训,能否要求其退还培训费?
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受疫情或者疫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的,如游泳、拳击等,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培训费,但如果能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等方式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线上培训以及培训的期限、培训的费用等。
问题七、因疫情原因,取消旅游计划,能否要求旅行社退还所有费用?
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旅游纠纷产生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旅游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延期履行合同、替换其他旅游产品等,如确实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又不能变更合同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所有费用(旅行社已支付第三方不能退款的部分除外)。
问题八、疫情期间商家销售过期等不合格食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在史上“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标准下,销售过期食品民事赔偿可达10倍,行政处罚可达20万元。
问题九、疫情期间,商家拒收现金怎么办?
疫情期间,有些商家因为疫情防护拒收现金,该行为实际上已经违法,消费者可以向工商及有关部门举报。
问题十、疫情期间,遭遇消费欺诈怎么办?
应保留好相关证据,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