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争议调解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我市已形成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三进”(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和下沉服务工作模式,为贯彻落实《办法》打下了扎实基础。

即将实施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价格争议调解的服务范围,主要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医疗服务、旅游餐饮服务、工程建设造价、农业生产资料、保险理赔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价格争议纠纷。在这些领域,群众对依法、平稳、有效化解纠纷有着迫切的需求,通过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能有效发挥专业化价格服务优势,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价格争议调解程序相对简单,并且,价格争议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发改委二级巡视员罗咚玲说,《办法》的出台,是地方落实中央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规范并有力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发展。

从2012年起,我市就开始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目前,我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申请渠道多样、畅通、便民,市、区价格认证中心都设有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室,并在价格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市场、商场、社区设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方便就近申请、就近调解。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永田说,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创新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和做法,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价格服务。

【案例】

解决“过火之难”

盈翠社区一住户,在装修过程中电焊作业,致楼下住户整套过火,室内抹灰层脱落,墙体、天花板烟熏遍布,木制门窗焦炭化,原室内装修基本报废。当事人双方就火灾损失赔偿金额引发极大争议。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立即组织价格争议调解员及两名专家前往盈翠里住户家中,通过实地查勘、甄别原有装修档次标准、确定受损项目及程度,精准测算并出具装修专业价格意见,解决了困扰调解的瓶颈,为当事人双方确定火灾损失赔偿金额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赔偿价格专业技术支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

调解“漏水之灾”

家住长青社区的老洪,遭受了“漏水之灾”,让他愁得焦头烂额。原来,楼上住户装修房子不慎动到水管,楼下老洪家的厕所和厨房都下起“雨”了,几经沟通无果,老洪只好到长青社区“红色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争议调解员、专家与长青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代表一同来到老洪家中实地勘察,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在“红色价调室”专业团队的指导下,楼上的居民重新设计了水电管道,也修复了老洪家的漏水点。老洪感叹:“多亏价调室的专业调解和办事效率,及时解决了问题,修复了房子,也修复了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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