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3月30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据港交所3月29日披露,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中高端民营连锁口腔服务提供商牙博士医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牙博士”)再次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国际为联席保荐人。此前,去年9月底,牙博士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

牙博士成立于2010年,根据灼识谘询报告,就2020年总收入而言,牙博士是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中高端民营连锁口腔服务提供商和第二大民营口腔服务提供商,市场份额分别为约12%及约2.4%,分别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9%及0.9%。根据灼识谘询报告,2020年华东地区有超过25,000家口腔机构,其中私营口腔机构的数目约为20,000家。在中高端口腔服务方面,2020年华东地区的市场规模达人民币69亿元,约占全国的一半。

牙博士在华东地区累计服务人次超过500万、累计服务患者量近100万名、正畸量近逾52,000人,完成近84,000例种植牙手术。于往绩记录期间,牙博士收益主要来自向全年龄段群组客户提供完整的口腔服务解决方案,涵盖(i)种植服务;(ii)正畸服务和(iii)综合口腔服务。

根据灼识谘询报告,中国口腔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由2020年的人民币1,628亿元预计增加至2030年将达约人民币5,262亿元。其中,预计华东地区口腔服务市场规模将由2020年的人民币628亿元上升至2030年的人民币2,12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13.0%。华东地区于2020年占口腔服务市场近39%的份额,预计将于2030年升至40%,为中国最有前景的地区口腔服务市场。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牙博士已在华东地区拥有多达31家口腔服务机构,覆盖苏州、南京、上海及温州等华东地区主要城市。

牙博士口腔服务机构数量由截至2019年1月1日的23家增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31家,增长率达34.8%,同期牙椅数量从截至2019年1月1日的323张增长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477张,增长达47.7%。此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牙博士有五间口腔服务机构处于装修和筹备阶段,预期于2022年内全数启用。

股权结构上,陈先生、刘先生及游先生为控股股东,其中,南通招商持股3.77%,宁波励鼎持股2.37%,苏州齿美持股2.07%,顺天仁达持股1.68%,光华鼎业持股1.50%,中新创投持股1.13%,苏州尚齿持股1.12%,顺天华盈持股0.69%。

财务数据方面,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牙博士收入分别为人民币8.71亿元、8.35亿元及10.74亿元;2019年至2021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1.0%,同期间,年内经调纯利分别为2364.4万元、8530.7万元及1.2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9到2021年,牙博士在销售及分销上的花费分别是3亿元、2.43亿元和2.93亿元,销售成本占总收入比分别为46%、45%、45%,销售成本占了总收入的45%。

毛利率方面,牙博士毛利率高且稳定,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分别为53.8%、55.5%、54.6%,根据灼识谘询报告,牙博士毛利率远高于2020年同行业平均水平约31%,主要原因为自2019年至2021年,牙博士自种植服务及正畸服务产生的收入超过65%,其同期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60.5%及52.9%。

纯利率方面,经调整分别为2.7%、10.2%、11.6%,同期资本负债比分别为715.6%、233.6%、68.3%。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牙博士种植服务及正畸服务产生的总收入占比达到66.5%、67.5%及67.5%,按种植服务和正畸服务产生的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于2020年在全国中高端口腔医疗服务集团中位居市场第一。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牙博士客户复购率分别为38.8%、45.3%及47.5%。

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牙博士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8230万元。

招股书显示,除了未持有放射性医疗服务资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等被处罚外,牙博士还牵涉了10起医疗纠纷,其中9起纠纷向投诉人已支付的赔偿金总共34万元左右。

1,未持有放射性医疗服务资质被罚

2021年4月,江阴机构三名护士在未持有放射性医疗服务资质的情况下进行放射性医疗服务,被视为相关中国法律法规项下的不合规情形。江阴机构被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人民币4,380元的行政罚金。

2,涉两宗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此外,招股书披露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牙博士共收到关于三间诊所的三宗行政罚款。在该等罚款中,其中两项罚款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牙博士称乃因的市场推广员工缺乏对与广告发布有关的法律法规项下的审批程序的了解所致;及一项罚款为使用广告代言人的营销语言,此被视为违反适用法律法规。该三项行政罚款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0元,其中单笔罚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00,000元。

3,涉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江阴机构于2021年12月收到行政罚款通知,内容有关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的两项拟定罚金。拟定处罚事件分别发生于2015年12月及2021年4月,其中,2015年事件乃有关江阴市人民广播电台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的一篇新闻报道,而2021年事件发生于参加该台的一个广播节目期间。两起事件均指称江阴机构提及的若干资料,包括品牌介绍、服务价格及提供的治疗方案等,被视为未经主管机关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及中国相关广告法律法规下的虚假广告。

根据《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澄市监处告字[2021]第0604437号),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江阴机构的两起事件予以处罚:(1)因江阴机构被视为未经主管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且根据现时可得资料无法确定相应的广告费用,拟处罚人民币100,000元;(2)因江阴机构发布虚假广告且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拟处罚人民币200,000元,上述两项罚款合计人民币300,000元。

牙博士2021年12月6日根据中国适用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向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请听证。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相关听证后,并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尚无自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进一步情况更新。

4,涉10起医疗纠纷 9起纠纷赔偿34万

中华网财经翻阅招股书发现,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牙博士与患者共牵涉10起医疗纠纷。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其中的9项医疗纠纷均已解决,向投诉患者支付总计约人民币34万元。

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江阴机构牵涉一起正在进行的医疗纠纷。2018年6月,一名患者于江阴机构接受正畸治疗时,因其颞下颌关节疼痛而对诊疗过程提出投诉。患者不同意医疗结果,并向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江阴市信访局申告其投诉。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患者拒绝自行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且并未就此启动任何司法程序,亦未作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牙博士表示,自2020年12月以来,患者不时通过网络渠道恶意散布有关江阴机构缺乏资格提供正畸服务的不实和诽谤指控,扰乱江阴机构日常运营。经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答复确认,江阴机构具备相关资质,患者的指控与事实不符。2021年7月,江阴机构(作为原告)以患者(作为被告)侵犯江阴机构名誉权为由,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立即停止侵害名誉权、消除不良影响、经济赔偿人民币1百万元等请求。江阴机构诉讼已由江阴市人民法院受理,但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仍在诉讼过程中。患者其后以涉嫌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对江阴机构提起反诉,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删除有关未经证实的陈述、向患者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人民币30,000元。该诉讼已获江阴市人民法院受理,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诉讼仍在进行中。

牙博士此次IPO募集资金将用于分配至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知名度。具体方法包括通过精心的选址规划、完善的人才组织和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挖掘中高端口腔服务的潜在需求,满足客户更多的定制化需求;用于并购拟将新市场内的领先口腔服务提供商作为目标,包括区域连锁机构及单一机构,以协助进入新市场并缩短客户获取和盈利周期;用作构建和优化IT基础设施;用作分配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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