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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张掖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精神,“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不断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依法诚信交易意识,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健全完善制度,全方位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一是主体全部覆盖。信用评价对象覆盖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和评标专家四大市场主体,进一步厘清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时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相应信用责任。二是制度逐步健全。相继出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交易工作中落实落地,有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良性发展。三是服务持续优化。坚持“公益”定位,信用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避免由于商业因素的介入影响评价结果,公正性获得市场主体普遍认同。坚持“每日”评价,实现高频更新、动态变化,及时反映各方主体真实信用状况。坚持“智能”运行,采用大数据手段,自动抓取相关信用信息,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评价成本。坚持“免费”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免费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收取企业和个人任何费用,真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加强数据归集,全领域推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一是强化信息归集。依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建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基础信息库和信用档案,将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库,实现交易过程信用信息全面记录。借助中心电子监控系统全程记录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确保记录真实性;利用中心协同办公系统,实现交易过程信用信息即时上传,确保时效性。二是明确信息分类。在信息归集中明确信用信息分类记录指标,明确失信行为类别、名称、确认方式等内容,全面真实记录各类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的行为,全面提升信用信息收集能力和信息质量。三是拓展信息共享渠道。围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对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信用张掖”,做到信用信息“全联通”,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信用数据交互共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数据“聚通用”能力和水平。
拓展应用场景,全过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一是实行信用承诺,去除交易“门槛”。在平台注册的交易主体在签订《信用承诺书》的前提下以承诺方式简化审批准入,去除交易“门槛”。信用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查验的重要依据。二是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便民利企。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减程序、减要件、减时限、减环节,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基础上进行动态管护,通过“最多录一次”“反复调用”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三是数据交互共享,实现协同监管。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息嵌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发布、资格审查等交易活动全过程,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给予适当鼓励,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了诚信竞争良性循环机制,优化了营商环境,打造了张掖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