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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熊英英

8月1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布2021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本次受评主承销商85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平均得分86.81分;B类主承销商47家,平均得分78.08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69.03分。

具体来看,在A类主承销商中,天风证券以96.40的得分排名行业第一,海通证券、财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4家紧随其后,得分也都在90分以上。联储证券在85家券商中排名垫底,得分56.35分。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对7家信用评级机构做出了信用评价,平均得分为80.03分。其中,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位居榜首,得分87.92分;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排名第七,得分70.29分。

国家发改委表示,本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风险防控指标、信用行为指标、服务实体经济指标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机构、专家评价指标四部分。评价过程采取全市场参与的方式,包括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债券受理审核和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了评价工作。参评机构和专家分别对受评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信用情况、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评级结果和评级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

整体来看,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对存量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完成度较高,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

但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主承销商对存续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及偿付资金摸排不到位,在风险监测、信息披露等工作环节存在未能充分履职尽责的情况;部分信用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有限,评级结果分布区分度不足。

对于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国家发改委鼓励和支持其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同时,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存在失职失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国家发改委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企业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存在失信失职行为或多次不专业行为的,将要求审核机构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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