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融创展期基本是铁定事实,但作为持有人的权益维护途径还是要保持畅通的。可能债券持有人也知道即使做了很多努力改变不了最后的展期结局,但还是想有一个交代。
这个交代是给公司的,给领导的,给投资人的,也是给自己的。最终努力而不能改变的结果才会服输,有一线希望,还是期盼能争取多一点权益。
债券市场的非银机构持有人是弱势的,持有的比例不够,债委会没名额,可能连开会都被忽略,自然难以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或者说被牺牲,真到了违约或债务重组,往往只有被接受的命运,除非发行人还仗义,才会考虑一下是否要增加一点担保或提高一点支付比例及补。
最近两天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都出台了支持民企债券发行的方案,除了传统的加快审批,放宽发行条件,便利质押融资,增加增信或信用衍生品外,还会考核主承销商民企债的发行情况,也会在对投资机构考核时,增加民企债券投资情况。
可以说是从融资到投资都有考虑到,只是如果不解决信息披露的问题,不解决违约后债务处置的问题,谁又会去做这种投资呢。最终的结果,就是少数资质还可以的民企被捧起来。
作为承销商,并不只是卖债,还需要提供全周期的服务,不仅是对企业,也需要对投资人。可能在发行人债务违约和资金困难这件事情上,你们也很无奈,但至少要提供一个充分的沟通渠道。
绝大多数债券持有人,其实心里对结局都很清楚,只是还有那么一份倔强,但如果中介机构啥也不做,那就变成了有心无力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