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总部落户深圳最高奖励5000万元;地方金融企业的政策支持范围扩展到全业态,最高给予1000万元增资奖励……
4月7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动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1 金融业税收继续稳居各行业首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表示,本次新出台的“一揽子”金融支持政策,主要体现与时俱进、持续完善、支持力度“加码”、覆盖范围“扩展”等特点。既有纲领性文件的“更新”,又有新金融业态政策的“跟进”;既有各种利好引导,又有“真金白银”扶持鼓励。“我们努力为金融企业创造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最优良的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成长。”
何杰透露,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金融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支柱型产业地位越发凸显。2021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4738.8亿元,占GDP比重15.4%;实现税收1662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4%,继续稳居各行业首位。
本次修订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是新形势下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升级版”。此次修订主要进一步聚焦支持金融企业, 并进一步扩展政策覆盖范围,新增加对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保险企业互联网业务中心、地方金融组织等的支持政策。同时结合当前金融业发展现状调整相应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并加强失信惩戒。
同时,深圳对于金融企业的支持依旧保持极大力度。如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纳入金融企业总部范围,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给予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将地方金融企业的政策支持范围由原来只有2种业态扩展到全业态,最高给予1000万元增资奖励;将保险企业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纳入支持范围,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
深圳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君宁介绍,近年来,深圳辖内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猛,截至2021年末,辖内有55家保险分支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合计77亿元,是2019年的2.2倍。辖内法人机构也积极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探索业务模式创新。互联网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深圳银保监局支持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因此,范君宁认为,新修订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新增加对保险企业互联网业务中心的落户奖励,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2 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在国内率先举办“金融科技节”
在2022年3月“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 )排名中,深圳金融中心排名大幅提升,跻身全球第10位,其中在“金融科技中心”专项排名中跻身第6位。《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深圳要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冯子兴透露,2020年4月,深圳市正式启动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运用新兴技术手段驱动金融创新。截至目前,深圳市已有两批共8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开展测试运行,涵盖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可信执行环境等新兴信息技术,覆盖“支付、信贷融资、征信、供应链金融和跨境人民币收款”等金融应用场景,通过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利企成效显著。此外,今年2月,首个跨境创新测试应用在深圳公示,在探索和研究实现数据合法合规跨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何杰表示,本次出台的《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既是落实金融业“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目标任务,也填补了市级层面金融科技政策空白。
一方面高额补贴,继续吸引金融科技企业落地深圳。“对金融科技重点项目、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同时,支持优质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并给予落户奖、贡献奖、租房和购房补助。”
另一方面扩大影响,举办“一节一赛一论坛一展览”。如在国内率先举办“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金融科技大赛、金融科技论坛和金融科技展,给予承办方一定经费支持,打造金融科技技术对接、学术交流、成果展示、招商引资和商业合作平台,提升深圳金融科技的全球影响力。
3 加快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风投创投是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何杰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政策强调创新发展理念,全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产融生态体系,着力吸引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聚集发展,重点引导创新资本要素聚焦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在扶持力度方面:
一是引导机构重归“投资”根本,鼓励机构落户深圳、投资深圳,根据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头部机构按退出贡献进行奖励,单笔最高奖励2000万元。
三是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机构,按照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单笔最高奖励500万元。
此外,依托深交所等,建立联通风投创投企业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市场板块的信息对接机制。深化深港合作,依法依规推进资本可兑换等创新试点。深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试点(WFOE),拓展风投创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
深圳证监局一级巡视员朱文彬表示,未来,深圳证监局将联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持续打造分类监管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分类施策、扶优限劣,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并完善“行政监管+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构筑辖区私募创投行业良好发展生态,促进深圳私募创投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