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4月6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关于调整“16富力04”兑付方案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简称“兑付方案及增信议案”)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获通过,同时获得通过的还有“承诺‘不逃废债’”等议案。

根据此前富力地产公告的“兑付方案及增信议案”,“16富力04”拟展期一年,本金自到期日(2022年4月7日)起第3个月底偿还15%,兑付本金金额为2.925亿元;第6-11个月(2022年10月7日至2023年3月7日)底各偿还10%,兑付本金金额均为1.95亿元;第12个月底(2023年4月7日)偿还25%,兑付本金金额为4.875亿元。在债券兑付展期期间,“16富力04”票面利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6.7%计算利息。

另外,富力地产将以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富力兴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对应项目为苏州天鹅港华庭项目)、富力地产持有的广西富雅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对应项目为南宁富雅国际商业基地项目)用于“16富力04”债券的质押增信。

资料显示,“16富力04”为富力地产在2016年4月7日发行的“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19.5亿元,债券余额19.5亿元,债券期限为6年期,票面利率为6.7%。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