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金融稳定法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建立健全高效权威、协调有力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早期纠正,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处置机制,明确处置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完善处置措施工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以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人民银行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基础法律为统领,以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法律体系。但涉及金融稳定的法律制度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相关条款分散,规定过于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有必要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法律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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