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商务厅印发《贵荟馆省外仓项目实施方案及贵荟馆省外仓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将用三年的时间,在省外重要目标城市建设贵荟馆省外仓32个左右,帮助贵州省农产品、特别是中高端产品和“贵字号”产品开拓省外市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贵荟馆省外仓将集展示、宣传、销售、消费体验、产销对接、商贸撮合等功能为一体,设立形象馆展示厅、商务馆交易厅、投洽馆对接厅、帮扶馆合作厅、多彩馆国际厅等功能区,单个项目场馆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单个项目运营首年入驻贵州企业不低于15家、产品不低于30个,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实施期内,贵州产品销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贵州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不低于70%,贵州产品网络零售额占贵州产品销售额不低于40%。对完成上述目标的,贵州商务部门将予以后续政策支持。
设立贵荟馆省外仓的目标城市重点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圈、华中三角经济圈等五大城市群经济圈,以直辖市、东西对口协作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为主,每个目标市场设立1个省外仓。2022年将开展首批上海、杭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珠海、惠州、苏州、成都、重庆等12个城市的贵荟馆省外仓建设。
贵荟馆省外仓建设由市场主体自愿申报方式进行实施,主要面向本土企业。项目实施期间,贵州省商务厅每年争取专项资金对贵荟馆省外仓场地租赁费进行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总租金的70%且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为项目三年总租金的一次性补助,项目实施主体要提供不低于3年的场地租赁合同。补助资金按“532”比例形式予以兑现,即申报成功兑现50%,项目验收成功兑现30%,第二年运营考核合格后再兑现剩余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