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5月15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港交所文件披露,5月13日,星空华文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星空华文)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国际为联席保荐人。星空华文为灿星文化在2021年8月重组后的主体公司,曾于2021年11月递表港交所。
招股书披露,此前,2021年1月,灿星文化已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提呈A股申请。2021年2月,深交所就A股申请发出终止通知,理由为确定华人文化、田先生、金先生及徐先生为灿星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因股权结构复杂而缺乏充分依据及灿星文化于2020年4月应用会计调整追溯确认2016年3月梦响强音收购事项产生的商誉减值亏损约人民币347.6百万元(梦响强音商誉减值调整),并未反映灿星文化于相关期间的实际财务状况。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20年收入计,成立于2006年3月的星空华文是中国最大综艺节目IP创造商及运营商,市场份额为2.0%。星空华文收入构成包含综艺节目IP运营及授权、音乐IP运营及授权、电影及剧集IP运营及授权、其他IP相关业务。
2012年,星空华文推出中国最受欢迎的歌唱比赛节目之一《中国好声音》。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播出十季后,《中国好声音》创下中国季播持续时间最长的综艺节目的记录。同时创造及运营其他长期以来受欢迎的综艺节目IP(如《蒙面唱将猜猜猜》、《中国好歌曲》及《出彩中国人》)。与中国三大网络视频平台之一优酷合作,共同制作网络舞蹈比赛节目《这!就是街舞》。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星空华文拥有757部过去几十年在香港制作的广受欢迎的中国电影,其中包括许多经典作品,如《猛龙过江》、《精武门》、《倩女幽魂》及《胭脂扣》。
去年亏损3.52亿
财务数据方面,招股书显示,星空华文2019年、2020年、2021年营收分别为18.06亿元、15.6亿元、11.27亿元;2021年收入下降至11.27亿元,公司解释为主要由于制作的超大型综艺节目数量由2020年的8个减少至2021年的7个,以及《中国好声音》产生的收入下降,主要由于企业客户广告预算下降。
同期间,星空华文毛利分别为7.05亿元、5.87亿元、2.74亿元;2019年、2020年、2021年期内盈利分别为3.8亿元、-2780万元、-3.52亿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星空华文经调整净利分别为4.06亿元、-30万元、-3.04亿元;经调整利润率分别为22.48%、-0.02%、-27.01%。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星空华文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47亿元。
主要财务比率来看,2019年-2021年,星空华文净溢利率分别为21.0%、-1.8%、-31.2%,资产回报率分别为8.05%、-0.01%、-6.31%。
综艺节目IP运营及授权去年收入占比78%
招股书显示,综艺节目IP运营及授权为其收入主要组成部分,2021年收入8.8亿元,占收入比为78%;音乐IP运营及授权收入为1.18亿元,占比为10.5%;电影及剧集IP运营及授权收入为8640万元,占比为7.7%;来自其他IP相关业务收入为4250万元,占比为3.8%。
毛利率逐年下滑 去年仅为24.3%
毛利率方面,星空华文2019年-2021年毛利率分别为39.0%、37.7%、24.3%,其中2021年,音乐IP运营及授权毛利率最高为72.1%,电影及剧集IP运营及授权毛利率其次为64.8%,综艺节目IP运营及授权毛利率最低仅为13.2%。
《这!就是街舞2021》去年毛利率最高为34.9%
中华网财经翻阅招股书发现,星空华文,2021年来自《中国好声音2021》的收入达到2.52亿元,占营收比为28.6%,毛利率为2.2%;来自《这!就是街舞2021》的收入达到2.39亿元,占收入比为27.2%,毛利率为34.9%为最高;来自《点赞!达人秀》的收入为1.1亿元,占营收比为12.5%,毛利率为1.8%。
中华网财经注意到,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星空华文在与韩国文化放送株式会社(MBC)的纠纷相关的两起未决诉讼案件中担任被告人,总索赔金额为约人民币1.58亿元。
股权结构上,星空华文的最终控制人为华人文化、田明、金磊及徐向东。Unionstars由Harvest Sky、Goldenbroad、East Brothers及Beamingstars分别拥有40.65%、17.64%、7.53%及34.18%的商业公司,为星空华文的控股股东之一。
淘宝中国持股1.17%
另外,西藏源合持股为5.7%,上海奥遐持股为2.02%,平潭沣淮持股为1.79%,淘宝中国持股为1.17%,上海沣浦持股为1.08%;Premier Asia、宁波芳华分别持股0.94%,上海岩衡持股0.72%,Dream Radius持股0.65%,宁波丰财持股0.56%,Hanfor持股0.55%。
星空华文此次IPO募集资金将用于为IP制作及运营提供资金;用于扩大受众范围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及宣传已建成的文娱IP产业价值链;用于进行投资及收购与业务互补及符合策略的资产及业务;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