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省级下达我市2022年40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属我市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在湖口县实施。
据了解,为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大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包括利用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建设100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