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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到约定的位置了,停在路边等你。”“师傅,我临时去不了,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这个文件夹送到目的地,到了有人来取。”面对陈某的要求,网约车司机同意了。十几分钟后,网约车到达目的地,一名男子取走文件夹。“陈哥,今天下午发点货给我。”“好,你还在上次那个地方等,车到了把文件夹拿下来就行。”挂断电话后,陈某打开网约车软件开始故技重施。可这次和陈某预想的不一样,网约车刚到陈某与买家商量的地点,就被守候在此的公安民警抓获,文件夹中的毒品也被搜出。“我真不知道文件夹里有毒品。接单后,我到了约定的上车点,等了半天那人才过来,说自己改变行程准备取消订单,又说可以拜托我送这个文件夹,继续完成这个订单。我想着耽误了这么久,能完成一单肯定好,就答应了他,哪晓得他是利用我送毒品!”网约车司机说。根据打车信息,陈某很快落网,民警当场从陈某身上查获多袋共计14.42克甲基苯丙胺及一部用于毒品交易联络的手机。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陈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近期,我们办理了3起利用网约车运输毒品的贩卖毒品案件。其中,贩毒分子与购买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达成交易合意,然后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将隐藏了毒品的抱枕、文件夹等物品交给网约车司机,实现贩毒人员与毒品无接触投送,大大增加了打击难度。”武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钟川说。据悉,针对“互联网联络+网约车运输+线上支付”的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新形式,武侯区检察院以开拓性思路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严整治网约车行业“捎货”行为,切断毒品贩运渠道。【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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