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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太湖县政府微信公号10月24日发布,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暖民心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减轻中心城区停车压力,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方便群众出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太湖县城区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适时有序、免费向市民开放。

一、原则上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院落(含各二级单位)停车场,均要对外开放。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内部停车场适时、免费对外开放。因保密、安全、存放危险物资的场地等不宜对外开放的场所,可不对外开放。对外实行停车服务的机动车辆,只限于在公安交管部门合法登记的小型汽车(7座及以下)。

二、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8:00至次日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对外开放。

三、县城管局负责规范标识标牌格式及制作,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对外开放机关院落停车场的各单位应结合院落实际,制定停车场管理规定,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有权拒绝其停车要求;对胡搅蛮缠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上报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四、机关院落停车场对外开放,属公益性质,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车辆停放过程中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设施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编辑 陶娜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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