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有事大家多商量,以和为贵嘛!”近日,经过社区调解,灵璧县灵城镇光明社区居民刘大妈与李先生的矛盾得以调解。
刘大妈是灵璧县光明小区的老住户,该小区建成于1999年,基础条件相对落后,而该小区毗邻于灵璧县实验小学和灵璧一中,不少业主把此房卖给有上学需求的人。
刘大妈住在该小区2号楼3单元一楼。这天下午,刘大妈习惯地搬出她那把老躺椅放在门前晒太阳,刚躺下,上面滴下一滴水到脸上,刘大妈顺着水滴的方向看去,此单元四楼一家新安装了伸出阳台自制晾衣架,架上挂着几件刚洗过的衣服,水滴正是从那里下来了,这让刘大妈不高兴了,她费了好大的劲上了四楼去敲门,结果发现已换业主了,两个上中学的孩子在家,沟通多天后还是没解决,刘大妈把此事向物业部门和社区反映。
光明社区包保干部李莉和社区综治干部甘磊接到刘大妈的反映后,迅速实地查看了现场,经两人商量认为这是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社区的“居民议事厅”解决最合适,将来不会影响邻里团结。4月7日,街道和社区干部、小区居民、小区业委会成员等代表参加议事,经过现场查看和充分讨论,大家都认定阳台外属公共空间,业主不能私搭乱建,并且还影响到邻居。同时评议员们还给李先生想了个办法,晾晒衣服,可以在阳台里安装室能升降的晾衣架,用着方便,还不占用空间。会后,陈先生拆卸掉阳台外的晾衣架,并登门向刘大妈致歉。
在光明社区居民议事厅,居民对社区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说,协商讨论议题并形成可操作性的方案和建议,同时监督落实情况,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今后会继续深入小区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预防各种矛盾的发生;制订好预案,防止矛盾的激化;发挥好调解作用,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促居民和谐。”甘磊表示。(王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