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烟台市财源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高新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服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日,烟台高新区立足实际,从推进山东省、烟台市融资担保机构在区内开展担保业务为切入点,以“简明实用、可操作、好落地”为原则,研究出台《高新区关于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若干措施》,力求达到“四个迅速”效果。
一是迅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研究出台十一条具体落实措施。烟台高新区在常态化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等底线工作的前提下,迅速贯彻落实全市“三明三强”及财源建设会议要求,认真研究区级政策及融资担保业务的特点与需求,制定具体支持措施,从体制机制建设、部门协同联动、财政支持保障等方面,推动膨胀扩大信贷担保规模,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迅速与相关担保机构对接,提高风险代偿补偿水平。对于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在烟台高新区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将担保业务代偿补偿比例再提高10%,确保补偿标准达到全市最优水平,减轻担保机构后顾之忧。同时,将“创业担保贷款”与银担“二八”分险业务相结合,将原来区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承担风险比例由100%降至40%,既提高银行把控风险积极性,又让担保基金多释放1.5倍担保能力。
三是迅速建立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巩固金融支农支小成果。成立业务推动领导小组,由烟台高新区管委领导任组长,区有关单位一把手为组员,统筹协调推动辖区内农业信贷担保等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开展。同时,建立政银担三方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通过微信群、金融辅导、银企对接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精准对接,切实提高企业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迅速设置运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担保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坚持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作用,对于在烟台高新区开展业务积极、担保规模增长快、风险把控能力强、代偿比率低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优先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办理反担保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相关手续,为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图片来源:烟台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