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资料图)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至2022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德法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2,018,8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7929%,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216,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120%;
2、网络投票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 代表股份717,802,8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3809%;
3、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中小投资者(不包括 5%) 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3,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 债券存续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 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 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 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 转股数量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2 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为851,9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3 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784,85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72%;反对为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为67,108,0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62%;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王淳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建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